故事
认识《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2024-08-21

根据《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527章),任何人如基于另一人的家庭岗位而作出歧视行为,即属违法。「家庭岗位」指负有照顾直系家庭成员的责任的岗位,「直系家庭成员」指因血缘、婚姻、领养或姻亲而与该人有关的任何人。在《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下,使人受害歧视亦属违法。
根据《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任何人可提出投诉的范畴与《性别歧视条例》的范畴相同,包括:
- 雇佣
- 教育
- 货品、服务及/或设施的提供
- 处所的处置及/或管理
- 谘询团体的投票资格以及被选入或委入该等团体
- 会社的参与
- 政府的活动
平等机会委员会制定《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旨在消除在工作间基于「家庭岗位」而产生的歧视,并保障有「家庭岗位」的雇员。

如欲获得更多详情,请浏览平等机会委员会网页。
资料来源:平等机会委员会
202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