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持续进修基金
2024-08-29
持续进修基金为有志进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续教育和培训资助。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于成功修毕基金课程后,可不限次数申领合共最多 25,000 港元的资助。首 10,000 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即学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的百分比)为课程费用1的 20%,而余下 15,000 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则为课程费用的40%。

报读已登记成为基金课程的持续教育和培训课程,才符合申请发还课程款项的资格。有关基金课程的名单,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或向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查阅。
可获发还费用
- 基金课程的学费;及
- (如适用)修读语文能力课程的申请人必须在成功修毕基金课程后及就该课程所指定的语文基准试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的程度后,才可就有关的课程费用和语文基准试考试费用一同申请发还款项。
- 任何其他费用,如逾期罚款及更改课程的费用等,均不会获发还。
申请资格
- 属香港居民并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证出生日期下印有“A”(香港居留权)、“R”(香港入境权)或“U”(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或持单程证从中国大陆来港定居的人士。有关香港智能身份证上的符号释义,请浏览入境事务处网页;及
- 申请人在基金课程开课时必须年满 18 岁。
申请方法
申请人可透过纸本或电子方式作出申请。
申请会视乎持续进修基金可供运用款项的多寡审批。如在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持续进修基金已没有可供运用款项,申请人纵然符合申请资格,亦不会获得批核。是项限制适用于申请指引内所有条款。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可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
资料来源: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1课程费用指有关课程的学费,以及只适用于修读语文能力课程的指定语文基准试(如适用)考试费用 (详见持续进条基金的申请指引)。其他费用(如逾期罚款及更改课程的费用等)均不计算在内。
2025年4月2日